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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上市公司公告·· 2 天前AI 评分14

鹿山新材: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鹿山新材: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AI 导读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就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鹿山新材)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对应的是预留授予环节,而非首次授予。原文明细有限,仅可确认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具体授予数量、行权价、业绩考核条件等条款未在标题或正文中披露。

来源:东方财富·上市公司公告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