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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要闻·· 3 小时前AI 评分70

中证协起草新规:保代及配偶、亲属等不得持有发行人股份

保代及配偶、亲属等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

AI 导读

中证协最新起草《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明确保代及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持股和变相持股。新规覆盖立项、尽职调查、申报文件制作等全业务周期环节,并特别禁止在项目正式立项前“预投资”及终止后追溯性利益安排获取不当股权收益。

来源:东方财富·要闻 · finance.eastmoney.com